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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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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人员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

编辑:驾驶网    来源:陕西日报    2010-07-02    👁3536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理赔秩序,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理赔人员恪尽职守、诚信服务、提升技能,在陕西保监局指导下,省保险行业协会于近日下发了《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人员不良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在全省实施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人员不良信息的登记管理。

    该办法要求各会员公司对从事机车险核赔、查勘、定损、核价、核损、理赔系统管理等相关岗位人员的不良行为予以进行记录,并结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视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分类处理。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对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机车险理赔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并定期实行业内通报,各会员公司应慎重录用。保险行业协会将加大对车险理赔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后续检查力度,结合《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及《陕西省保险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适时开展自律检查活动,确保“陕西省机车险理赔人员不良信息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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