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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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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月起实施产险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

编辑:驾驶网    来源:新华网    2010-10-03    👁3793  
    继车险业务后,江苏产险领域的非车险业务再推“见费出单”。记者2日从江苏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该省27家省级产险公司已签订了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自律公约。从本月起,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将成产险公司生成正式保单或批单的唯一有效指令。

这标志着江苏产险领域实现了车险与非车险“见费出单”业务全覆盖。

据悉,该公约所涵盖的“见费出单”非车财产险适用范围是指发生在江苏省范围内的业务。对于单笔签单保费10万元(含)以下的非车险业务(含补录、加保批改),除有规定外,均实行“见费出单”制度;对每张保单保费超过10万元的其他险种业务和合计保费超过10万元的一揽子业务,在保单通过核保后,且采取了分期付款的缴费方式,需在保单上明确约定交费次数和首期保费缴纳比例不得低于该保单总保费的40%。

该公约同时对违约处理方式予以明确:保险公司未按本公约约定收取保费的,以每张保单未收保费的20%作为违约金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处理,最高限额为5万元。

江苏非车财产险“见费出单”业务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或批单。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制度的推行,将对非车险业务领域中存在的挪用侵占应收保费行为起到遏制作用,有利于保障被保险客户的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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